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劳荣枝案,这位女教师杀害7人,潜逃多年好不容易落网,其案件却一直争议不断,时至今日居然还没能全然解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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究竟是什么原因,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让这个三年前就抓捕归案的犯人至今没有得到惩罚?有一位成都律师表示,此乃秦始皇以来从未有过的冤案,事情究竟如何呢?
原来,此案拖到现在,也是我国“少杀、慎杀”的量刑原则导致的。也就是说,在我国,判定一个人死刑要走很长的程序,以避免中间有任何差池。这样的规定也是事出有因的,每一条法律背后都有一个故事,这是我们以人为本的公正补充。
此规定源于清朝的秋审制度,到如今的死刑复核制度,也算是体现了我国仁政的态度。正是因为我们太知道人死如灯灭,所以才希望留一些时间让真相大白。
那么劳荣枝一案是什么情况?
这一切,也与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脱不了干系。
这位徐律师坚称,劳荣枝是被冤枉的,力求为其讨个公道,为此她提出了几条理由。
其一,徐律师认为判定劳荣枝死刑的证据并不充分,没办法佐证劳荣枝确有其罪,也不能作为判其死刑的完全理由;其二,徐律师认为证人刘某提供的证词有作伪的嫌疑,其言辞多有值得推敲的疑点,不足以令人信服。其三,审理此案件时并无证人出庭,这大大降低了可信度,也给了证人作伪证的可能性和道德余地。
她这个说法也确实有理有据,毕竟刘某的证词中声称自己中了劳荣枝的圈套,是被色诱才做错了事情,更是口口声声称劳荣枝和同伙法子英实行勒索,并意图杀人灭口;然而,此事却与劳荣枝的口供相悖。劳荣枝表示是刘某心怀不轨尾随,自己却并没有施行色诱之举……
其中,这位同伙法子英表示,是他和劳荣枝联手仙人跳,并包揽了杀人的全部罪行。据了解,法某深爱劳荣枝,所以才会这般出头。真是尸山血海堆出来的魔鬼爱情啊……
三方的说法并不相符,徐律师质疑,难道这案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结束了吗?其中的种种疑点,难道不要搞清楚吗?这样一起涉及到死刑的案件,真的可以如此草率的下定论吗?
关于这件事,大部分人还是认为没有必要纠缠,毕竟劳荣枝已经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,她自己也认定自己必死无疑,徐律师又何必多此一举?且徐律师自己提出的缺少更多证据支撑也并不能站住脚,如此坚决地为一个恶魔般的杀人犯辩护,将本该尽早了结的案件一拖再拖,那些死于恶人之手的亡灵得不到告慰,也是在给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拖后腿啊!
徐律师这样的举动,引得网友们议论纷纷,毕竟我们在不少电视剧中看到过类似的恶魔律师,打着正义的旗号,却干着沽名钓誉的事情,为的就是牟取暴利。不少网友怀疑,这位徐律师为恶人辩护,背后就是在为自己造势,试图吸引这些恶人的目光,以求将来和他们达成合作……
是啊,我们太害怕,会有这样领域内的精英才干,利用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,将弱者推向地狱的沈渊!
聪明人,总是一念天堂,一念地狱的。但法律被创造出来的时候,就是要维护公平和正义,将光明洒向人间的!
相比较这个,我宁愿更相信曾经在一部剧里看到的那句话,这位律师或许只是在为自己职业生涯的原则发声,或许她这么努力只是为了求得全部的真相,她也许在为真正的真相而辩护。她并非要保下劳荣枝,而是要确认其中的细节无误。
每个人都有辩护权,这也是为什么一方要叫做“被告人”,一方叫做“原告”。在真相完全公开之前,这两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完全平等的。但不管律师站在哪一方的身侧,只要在法庭上,他们维护的永远都是公平公正。
如果大家还是不理解,可以去了解一下法律中的悖论,“张三”老师的法学课是很好的~其中有一个概念,叫做法制虚无主义。
关于此事,我们要相信司法机构的判断,将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。相信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时候,一切恶行终将被正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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